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桃園市永安實驗中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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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 課發組長 - 教務處公告 | 2026-07-08 | 點閱數: 16
主旨: 有關本市 115 年度「閱讀專題報告競賽」實施計畫之決審成績一案,請查照。
說明:
一、 依據桃園市立桃園國民中學(以下簡稱桃園國中) 115 年 6 月 18 日桃國教字第 1150004649 號函辦理。
二、 旨揭競賽決審結果如下:
(一) 第一名:龍潭國中–看見奇蹟,擁抱差異—我們與「奇蹟男孩」的相遇。
(二) 第二名:
1、 中壢國中–人生,取決於我如何看待。
2、 中壢國中–微光也能照亮黑暗—當你出聲,霸凌才有終點。
(三) 第三名:
1、 中壢國中–放下「短」片,找回真正的「長」期精彩。
2、 青溪國中–藍色守護行動—為桃園海岸找回潔淨的呼吸。
3、 龍岡國中–去有風的地方尋找遠方。
(四) 佳作:
1、 平南國中–「玩笑」或「違法」?從<<只是開玩笑,竟然變被告>>探究校園言語法律界線與永續和平校園之實踐。
2、 龍潭國中–探討手機依賴引發的 FOMO 與社群疲勞。
3、 青溪國中–從<<讓世界更好>>到減塑行動—我們如何把閱讀變成改變世界的力量。
4、 青溪國中–記憶會消失,但愛不會—失智症照顧的國際視野與在地觀察。
5、 龍岡國中–愛與礙-你的孩子不是你的孩子。
6、 同德國中–螢幕後的眼淚—網紅憂鬱的真相與解方。
三、 本案前 2 名獲獎團隊之指導教師依「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」及「桃園市市立各級學校及幼兒園教職員獎懲要點」核敘指導教師第一名嘉獎 2 次,第二名嘉獎 1 次,第三名及佳作獎狀 1 紙,獲獎教職員敘獎授權學校自行核布;獎狀及圖書禮券部分,請獲獎學校自行派員於 115 年 7 月 17 日(星期五)前,每日上午 8 時至下午 4 時至桃園國中教務處(地址:桃園市桃園區莒光街 2 號,電話: 03-3358282 分機 231 )簽領,由各校代為轉頒。
四、 檢附旨揭決賽結果 1 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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